十堰市中医医院“慢特病认定及处方流转平台”合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24-06-07 08:46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YSZYYY2024-06-17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慢特病认定及处方流转平台”合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无 5.采购需求: 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购药需求,提高我市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医院实际情况,现就落实“慢特病认定及处方流转平台”合作选定零售药店。 6.采购内容:招1家合作药店作为主体,服务十堰市中医医院的慢病患者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储存冷链药品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凭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管理要求。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可与医保结算系统直接对接,费用可前台实时结算,医保局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智能系统等方式对药店的服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2)营业执照; (3)药品经营许可证; (4)与医保信息平台上传“进、销、存”数据截图、实时联网结算截图; (5)药品采购、销售、库存信息化管理系统截图; (6)可销售产品目录; (7)冷链药品管理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凭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领取采购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 (二)地点:网上获取或十堰市中医医院招标办 (三)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报名表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1.供应商现场获取的应携带报名表(盖公章)。 2.招标文件如需网上获取的,供应商需将报名表盖公章及相关资质文件扫描后发至招标办邮箱315995514@qq.com,采购会现场验原件。经审核后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供应商填写《报名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报名资料(电邮或快递)的时间为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十堰市中医医院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1号 联系方式:肖秋芬 联系电话:0719-8783307 十堰市中医医院 2024年6月7日 |